內科發 [2010]45號 |
關于印發2011年度內蒙古自治區 科技創新引導獎勵資金和應用技術研發 資金項目指南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財政局,自治區各有關部門: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科技創新引導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內政辦發〔2007〕92號)和《內蒙古自治區應用技術研發資金管理辦法》(內財教〔2004〕476號),我們制定了《2011年度自治區科技創新引導獎勵資金計劃項目申報指南》和《2011年度自治區應用技術研發資金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程序 盟市及盟市以下申報的項目,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盟市科技局、財政局對項目進行初審,并聯合行文上報自治區科技廳、財政廳;自治區本級項目,由主管部門集中審核同意后,向自治區科技廳、財政廳申報;自治區本級無主管部門的項目可直接向自治區科技廳、財政廳申報。 二、申報方式 2011年度自治區科技創新引導獎勵資金項目和應用技術研發資金項目實行網上申報與紙質材料(紙質材料須在網上申報系統內在線打?。┥陥蟛⑿械姆绞?。各部門和單位在報送書面申報材料的同時,將相應的電子數據通過內蒙古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系統申報。請各二級審批單位在網上申報期間及時審核辦理本部門申報項目及新增申報用戶。 網上申報具體事宜請訪問自治區科技廳網站(http://www.nmkjt.gov.cn)和自治區財政廳網站(http://www.nmgcz.gov.cn)。網上申報技術支持電話:內蒙古科技信息網絡中心0471—6282100。 三、申報要求 申報科技創新引導獎勵資金項目的單位須填寫《內蒙古自治區科技創新引導獎勵資金項目申報書》、《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申報應用技術研發資金項目的單位按相應計劃要求,應填寫相對應的項目建議書或申報書;以上項目申報書、可研報告通過網上申報系統生成打印。 項目申報單位填好申報材料后,分別報自治區科技廳一式5份,自治區財政廳教科文處一式1份;同時將申報文件、項目匯總表(紙件及電子文檔)分別報自治區科技廳條件財務處和財政廳教科文處。 自治區科技創新引導獎勵資金實行貸款擔保和無償補助相結合的方式。貸款擔保項目實行常年申報,隨時推選,主要通過委托銀行貸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承擔的投資風險小、預期效益好,能夠實現產業化的項目,請各地注意發現和培育此類項目,并及時向自治區推薦和申報,自治區將委托鼎新擔保有限責任公司評估確認并擔保貸款;無償補助項目重點支持具有前瞻性、探索性、風險性和公益性的科技創新項目及產學研相結合的關鍵核心技術的開發應用。此次下達的項目控制個數和金額僅包括無償支持的部分。 請各盟市科技局、財政局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辦法的規定和本指南的要求申報,超額、超項和逾期申報無效,并視為自動放棄。 四、申報截至時間 項目申報時間截止到2010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聯系方式 自治區科技廳條件財務處: 閆 偉 0471—6967462 自治區財政廳教科文處: 劉建坤 0471—4192172 附件: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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