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11月下旬,自治區環保廳的5個督查組,開始對我區12個盟市“十一五”減排、流域治理、監測體系建設等重點工作進行集中督查,力爭圓滿完成“十一五”考核目標責任書中確定的各項考核任務。
據了解,此次考查的主要內容是:各盟市減排領導機構建立情況,與旗縣區(或重點減排企業)簽訂減排責任狀及考核情況;各盟市政府制定出臺的規劃、政策、措施、有利于污染減排的地方標準制定和重點減排技術研發和推廣情況、實施情況、資金投入、成效及存在的問題;各盟市政府在減排組織機構、人員、能力等方面的建設情況,重點是環保組織機構建設情況;各盟市“十一五”以來所有減排項目建設和運行情況,包括項目數量、主要內容、資金投入、完成情況、減排效果,重點督查是否按照要求建立減排項目臺賬;“十一五”以來不予受理或不予審批、暫緩審批新上項目情況,新上項目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分配的總量情況,對減排的影響;預計“十一五”減排任務完成情況、重點流域水質和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十一五”以來關停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情況;截至目前各地發電量、帶煙道旁路擋板的火電企業擋板鉛封情況;各盟市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城鎮污水收集管網配套建設情況,重點督查配套管網新增情況;自治區“十一五”水污染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完成情況以及監測體系等情況。
【 糾 錯 】 【加入收藏】【打印本頁】【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