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8-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科技計劃 高新技術領域項目驗收及中期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及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的跟蹤管理,全面總結“十一五”科技計劃項目執行情況及取得的成效,科技廳決定近期對2008年—2010年自治區科技計劃中高新技術領域項目進行驗收及中期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驗收工作
(一)驗收依據及范圍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和《內蒙古自治區科技創新引導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對2008年—2010年自治區科技計劃中高新技術領域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創新引導獎勵資金項目,凡是達到合同規定期限的均應進行驗收。
(二)驗收程序
1、項目承擔單位在完成任務目標后,應向所屬盟市科技局或相關部門提出驗收申請,并提交相關驗收材料;
2、盟市科技局或相關部門審查全部驗收材料及相關證明,并簽署審查意見后,將項目驗收申請書及驗收資料報送自治區科技廳高新技術處,由科技廳高新技術處組織驗收。
(三)驗收材料
項目承擔單位應按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申請書中的“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驗收材料及格式”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1)項目計劃任務書及項目合同書;
(2)科技廳對項目的批件或有關批復文件;
(3)項目驗收申請表;
(4) 項目工作總結報告;
(5) 項目技術報告;
(6) 項目的效益分析報告;
(7)項目所獲成果、專利一覽表(含成果登記號、專利申請號、專利號等);
(8)研制樣機、樣品的圖片及數據;
(9)有關產品測試報告或檢測報告及用戶使用報告;
(10)建設的中試線、試驗基地、示范點一覽表、圖片及數據;
(11)購置的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清單;
(12) 內蒙古自治區科技專項資金項目經費財務決算報表(2011年新版本);
(13)項目驗收信息匯總表。
(四)驗收形式
采取專體會議和現場考察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二、中期檢查
未到執行期限的項目,按照相應管理辦法進行中期檢查。
三、驗收及中期檢查要求
1、項目驗收檢查要以合同文本約定內容和確定的考核目標為基本依據,對項目完成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2、中期檢查項目,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中期檢查報告》和《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中期檢查意見書》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3、未通過驗收的項目,承擔單位接到通知半年之內,經整改完善有關項目資料后,可再次提出驗收申請;
4、項目驗收結束后,盟市科技局及相關承擔單位,向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研究院提交驗收材料一式兩份備案存檔。
四、驗收檢查時間
自通知下達之日起到2011年8月10日止。
五、聯系人及電話
內蒙古自治區科技廳高新技術處:徐斌、吳光華 0471-6282159;6921193
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研究院:邢莉 0471-6667503
六、報送材料地址
呼和浩特新城西街141號科技大廈A座1006室;郵編:010010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申請書[附件] 附件2:內蒙古自治區科技專項資金項目經費財務決算報表2011[附件] 附件3:內蒙古科技計劃項目中期檢查報告[附件] 附件4: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中期檢查意見書[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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