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科技局、包頭稀土高新區管委會: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08]362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精神,現將2013年第二批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2010年已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復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程序(認定及復審) (一)企業自評和網上申報。企業登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www.innocom.gov.cn,以下稱“認定工作網”)進行自評,自評符合條件即可進行網上申報,截止日期為8月30日。 (二)盟市初審。初審材料報盟市科技局(包頭稀土高新區管委會),由科技局會同盟市稅務、環保等部門進行初審。初審材料中的財務數據在專項審計之前可以是企業自行核算數據。盟市科技局將初審材料匯總,并附匯總表,于9月10日以前報自治區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以下稱“火炬中心”)一式2份。企業申報材料如涉及國防等國家安全,應提前聲明。 (三)實質審查和專項審計。自治區認定辦對初審合格的申報材料進行實質審查,審查合格后進行專項審計。企業應根據審查意見和審計報告即時修正網絡申報材料。 (四)專家評審。專項審計合格的企業參加專家評審會答辯,參會時提交初審材料及審計報告一式10份。 二、申報材料 (一)初審材料包括: 1、《企業注冊登記表》,在認定工作網在線生成;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復審填寫《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申請書》),在認定工作網在線生成; 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審查表》(復審填寫《高新技術企業復審審查表》)(見附件3、附件4); 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自評說明》(見附件5); 5、企業近三年獲得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 6、 企業研發組織管理水平、科研成果轉化能力等情況的證明材料。 初審材料按以上順序裝訂。 (二)正式申報材料 專家評審符合條件的企業對申報材料進行最終修改(包括網絡申報材料和書面申報材料)后,在評審會后5個工作日之內將正式申報材料一式2份提交至火炬中心(編制要求見附件6),同時提交電子版光盤。 三、關于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管理工作 已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應在十五日內向自治區認定辦報告并提交更名申請材料一式4份(見附件7)。自治區認定辦分別在每年4月和8月集中受理更名申請。 四、聯系方式: 1、材料受理: 自治區火炬中心,聯系人:趙英 聯系電話:0471-6280161 地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山丹街2號科技大廈610 2、網上申報:自治區火炬中心,聯系人:趙松波 聯系電話:0471-6667441 3、申報條件、政策咨詢: 自治區科技廳高新處,聯系人:吳光華、包安 聯系電話:0471-6921193、6282157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開發區騰飛路1號1504,1503室 附件: 2、《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申報認定(復審)高新技術企業匯總表》和《續表:企業近三年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知識產權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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