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日前出臺的《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各級財政要根據創業創新需要,統籌安排各類支持小微企業和創業創新的資金,加大對創業創新的支持力度。支持有條件的盟市、開發區、孵化器和產業園區設立創業創新基金,扶持創業創新發展。
《意見》還明確,鼓勵各地區對創業基地、眾創空間等孵化機構在辦公用房、用水、用能、網絡等軟硬件設施給予優惠或補貼,減輕創業者負擔;認真研究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稅收試點政策,抓緊落實企業轉增股本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等已推廣至全國的試點政策;對國家和自治區出臺的扶持小微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創業投資企業以及促進高校畢業生、殘疾人、退役軍人、登記失業人員創業就業等稅收優惠政策進行全面系統梳理,制定公布國家和自治區創業創新稅收優惠政策目錄,確保各項優惠政策落到實處;鼓勵各類銀行機構在創業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高新技術開發區和各類產業園區等創業創新集聚區開辦科技銀行和創業創新銀行,創新組織架構、管理方式和金融產品,向創業創新企業提供結算、融資、理財、咨詢等一站式系統化的金融服務;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擴大創業擔保貸款規模,對符合條件的創業企業和創業人員給予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規定安排貸款貼息所需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