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近日下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诽岢?,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管有力的現代市場體系,加快形成權責明確、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場監管新格局,到2020年建成體制比較成熟、制度更加完善的市場監管體系。
新華網內蒙古頻道了解到,內蒙古將從放寬市場準入、強化市場行為監管、夯實信用監管基礎、改進市場監管執法、改革監管執法體制、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完善監管執法保障等方面發力,著力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政府干預過多和監管不到位問題,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意見》提出,要改革市場準入制度,大力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事項,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完善市場退出機制;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加強標準化管理,嚴厲懲處壟斷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強化風險管理,廣泛運用科技手段實施監管;加快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平臺建設,積極促進信用信息的社會運用;規范市場執法行為,強化執法考核和行政問責;解決多頭執法和多層重復執法問題,規范和完善監管執法協作配合機制;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的自律作用,發揮市場專業化服務組織的監督作用,發揮公眾和輿論的監督作用;完善相關法律規范健全法律責任制度,加強執法隊伍建設。
《意見》要求,各地區、各相關部門要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對經濟社會發展可能造成大的危害的問題放在突出位置,著力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環節和重點產品的監管,切實解決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安全生產、金融服務、網絡信息、電子商務、房地產等領域擾亂市場秩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
各級人民政府和各牽頭單位要按照本意見任務分工要求,抓緊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可檢驗的成果形式,實化細化落實任務的時間表、路線圖。自治區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本意見的有關工作進行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任務和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