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內蒙古的民生“賬本”要怎么花,花在哪?
1月29日,在自治區十二屆人大第四次會議上,表決通過了《關于自治區2015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6年全區及自治區本級預算的決議》。
根據自治區經濟增長預期,以及國家擬出臺的財政收入調整政策,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安排2081億元,比2015年實際完成數增加117.5億元,增長6%以上;全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安排4615億元,比2015年實際支出數增加263億元,增長6%。
55.8億元:一般公共服務
安排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5.8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減少1.5億元,下降2.6%,其中專項資金安排10.3億元。嚴格控制“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基本公用經費繼續保持零增長;專項業務費壓減10%,凈減少2.2億元。支持街道社區嘎查村黨組織建設,強化基層黨組織整體功能。繼續實施“草原英才”等人才培養、開發政策,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安排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和職業年金補助,以及公車改革后交通費補貼等。
40.4億元:公共安全和國防
安排公共安全和國防支出40.4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1.4億元,增長3.6%,其中專項資金安排17.9億元。保障軍隊、武警經費補助,推動軍民融合發展。推進政法經費保障體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設,全面推進依法治區。支持開展反恐、應急維穩等各種專項行動,建設平安內蒙古。落實監獄、戒毒、法治宣傳經費,切實加強社會管理。
88.7億元:教育
安排教育支出88.7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2.2億元.增長3%,其中專項資金安排59.3億元。教育經費繼續向貧困地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傾斜。全面改善貧困地區辦學條件,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優先重點發展民族教育,支持民辦教育、特殊教育。落實高中階段“兩免”政策,擴大優質教育資源供給,提升高中階段教育辦學水平。支持高校重點學科實驗室建設,加快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提高高等教育教學水平和創新能力。繼續完善對困難家庭學生、孤兒大學生資助政策,特別是要保障轉移進城農牧民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11.2億元:科技
安排科技支出11.2億元,與上年年初預算基本持平,其中專項資金安排9.5億元。保障自治區重大科技專項順利實施,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健全科技創新引導獎勵支持機制,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支持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動,鼓勵科技成果轉化。
24.1億元:文化體育與傳媒
安排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4.1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9012萬元,增長3.9%,其中專項資金安排13.8億元。安排資金4.7億元用于自治區美術館、蒙古語言文字數字資源建設共享工程等自治區70周年大慶文化建設項目。擴大公益性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引導文化資源向農村牧區傾斜,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加強文化文物資源保護,支持優秀文化產品創作生產和文化人才培養,促進民族文化大區建設。加快文化產業發展,推進國有文化企業體制改革。支持體育事業發展和全民健身運動。擴大農村牧區廣播電視覆蓋面。
92.4億元: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
安排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92.4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7.2億元,增長8.4%,其中專項資金安排59.9億元。支持建設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并重點用于統籌兜底農村牧區貧困人口。完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財政補助政策。健全優撫、城鄉低保、農村牧區五保供養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體系,落實好噸煤補助等困難群眾生活保障政策。進一步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政策,扶持殘疾人就業創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快推進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和棚戶區改造,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統籌考慮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和物價漲幅等因素,合理確定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37.2億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
安排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7.2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3.1億元,增長9.1%,其中專項資金安排30.1億元。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大病保險政策要對貧困人口傾斜。適當提高新農合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竟残l生服務資金繼續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鄉村醫生傾斜。深入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支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繼續實施自治區直屬6個重點衛生項目建設和貧困旗縣蒙中醫院能力建設。
48.4億元:節能環保、國土海洋氣象、資源勘探信息
安排節能環保、國土海洋氣象、資源勘探信息支出48.4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7.2億元,增長17.5%,其中專項資金安排44.3億元。增加部分主要是為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新增安排部分行業生產用電價格臨時補貼資金12億元。支持發展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加強大氣、水、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支持應對氣候變化,加強高耗能行業、企業節能改造和能耗管控,推動低碳循環發展。加強礦產資源勘查、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加快設立重點產業發展基金,撬動社會資本,支持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和公益性項目建設。
18.7億元:脫貧
安排農林水、糧油物資儲備支出107.3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6.4億元,增長6.3%,其中專項資金安排103.4億元。增加部分主要是新增安排列列收列支的水權轉讓收入14.5億元。
安排脫貧攻堅資金18.7億元,同時統籌和整合各類涉農資金向貧困地區傾斜,實施好“五個―批”工程,加快脫貧步伐。
103.1億元:交通運輸、城鄉社區、商業服務業、金融
安排交通運輸、城鄉社區、商業服務業、金融支出103.1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7.5億元.增長7.8%,其中專項資金安排101.5億元。增加部分主要是新增安排列收列支的建安保險費支出4億元,自治區交通投資公司鐵路交通產業基金利息補助3億元等。加強行政村街巷硬化、鐵路、公路、民航機場等交通建設。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支持物流、旅游、金融等現代服務業發展。積極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加強口岸、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支持同俄蒙各領域合作。增加內蒙古再擔保公司資本金,健全貸款擔保體系。
33.5億元:預備費及其他支出
安排預備費、其他支出、債務付息支出及債務發行費用支出33.5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減少0.3億元,下降0.8%,其中專項資金安排33.5億元。
根據預算法,按照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額的1%—3%設置預備費,2016年安排預備費8億元,用于預算執行中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難以預見的支出。安排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13億元,重點用于校舍安全改造、嘎查村標準化衛生室建設投資等自治區70年大慶項目建設規范政府性債務管理,安排政府債務利息、發行費7.9億元。
225.9億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2016年全區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25.9億元。根據收支平衡的原則,2016年全區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25.9億元,其中:調出資金3.8億元;各類專項安排222.1億元。
2016年自治區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安排60.4億元,剔除政府住房基金和無線電頻率占用費轉列一般公共預算,同口徑比2015年預算數增加14.4億元.增長31.2%。其中:自治區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55.3億元,同口徑增加9.3億元,增長20.1%;中央補助收入5.1億元。
3.5億元:國有資本經營
按照“以收定支、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原則,2016年自治區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和支出均安排3.5億元,支出主要用于能源建設投資公司等國有企業資本金注入、對包鋼等國有企業政策性補貼等2.1億元,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使用1.4億元。
1148.2億元:社會保險基金
2016年,全區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預算1148.2億元,主要包括:保險費收入812.1億元,財政補貼收入312.1億元,利息收入等24億元。2016年全區社?;鹬С鲱A算1128.3億元,主要用于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等社會保險待遇支出。2016年全區社會保險基金當期收支結余19.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