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是一個錯綜復雜的問題,涉及智力資源的評估、激勵、管理等諸多環節,彈性大、程序多,就像一塊硬骨頭,改革起來難度很大。為了扭轉這種局面,從修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到印發《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再到此次發布的行動方案,我國推出了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三部曲”。但因影響因素眾多,想要真正地解決難題,就必須各方努力,齊心協力啃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這塊“硬骨頭”。而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實現的。
“頭重腳輕”的“指揮棒”,讓大量科技成果難以走出實驗室??萍既藛T的積極性是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基礎要素。不過,當前我國對于科技人員的評價激勵機制,主要是看前期研究成果,并由此給予職稱認定;對于成果是否能夠轉化,卻缺乏足夠的重視。這種“重前輕后”的考核機制,造成大量科技人員的“重心前移”。不少人申報項目,為的是評職稱和獲獎,而非解決某個生產技術問題。在課題結項后,自然沒有精力進行轉化。在這些因素影響下,不少科技成果束之高閣,一些項目的完成之日就是消亡之時。
“體弱多病”的“轉化使者”,讓科技成果難以邁過“死亡谷”。目前,作為科技成果落地載體的企業,特別是廣大中小企業,大多還處在價值鏈的中低端,生產靠的是仿制和粗加工,流動資金緊張,購買專利和改造生產線能力偏弱。這些特征決定了他們對于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有心無力”。而發揮著橋梁作用的中介機構,整體能力不強,素質參差不齊?!熬€上線下”活動不少,但多熱衷于場面,往往只有過程,難有結果?!稗D化使者”的體魄強壯不起來,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自然困難重重。
法律、法規、政策存在矛盾,讓科技成果轉化遭遇“執行難”。在轉化法重新修訂之后,科技成果的處置、收益和管理權“三權”下放到了高校。但在實際操作中,不少高校管理者還是會畏首畏尾。究其原因,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及相關稅務政策尚未進行相應調整,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考評辦法依然存在。再有,按照《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擔任領導職務的科技人員獲得成果轉化獎勵成為了可能。但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不得在企業領取薪酬、獎金、津貼等報酬,不得獲取股權和其他額外利益”的條文依然有效。法律雖然修改了,但相關規定不修改,高校、院所執行起來就會兩難。
砸碎“國有資產流失”的鎖鏈,建立科研機構、高??萍汲晒D移轉化績效評估體系,推動創新資源向創新創業者開放,實行技術經理人市場化聘用制,在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三部曲”中,我國拉開了系統性改革的大幕。但政策利好從“紙面”到“地面”,絕非一蹴而就的事情;而科技成果轉化各方能力的提升,更非一日之功。這個過程需要人們的智慧、膽識和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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