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指出,小微企業是發展的生力軍、就業的主渠道、創新的重要源泉。在推進簡政放權,尤其是實施商事制度等改革后,新設企業大幅增加。加大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特別是在改革中“呱呱墜地”新生者的扶持,讓它們在公平競爭中搏擊壯大,可形成示范效應,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也能增添社會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促進經濟穩定增長和民生改善。會議確定,在繼續實施好現有小微企業支持政策的同時,重點推出以下新政策:一是加大進一步簡政放權力度。加快清理不必要的證照和資質、資格審批,為小微企業降門檻、除障礙。二是加大稅收支持。在現行對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暫免征收增值稅、營業稅的基礎上,從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將月銷售額2-3萬元的也納入暫免征稅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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