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天津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天津市研究制定《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釋放科技人員創新活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在起草過程中,充分借鑒外省市經驗,大膽突破天津現行做法,既回應了天津市政協委員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釋放科技人員創新活力的意見建議,又著眼解決天津全市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的其他突出問題,提出了一套解渴管用的政策措施。該意見的出臺,將對天津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進一步激發科技人員創新活力,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動作用。
《意見(討論稿)》分六部分,共22條政策措施,涉及科技成果轉化與計劃管理、機構與人員編制管理、財政資金管理、人事與工資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科研人員出國管理、高端人才引進培養等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創新。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圍繞落實《天津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收入分配機制、資金支持、容錯機制、轉化服務和產學研結合等六個方面,提出一系列創新性政策措施。
二是完善科技人才評價機制。提出創新科技人才分類評價制度、市屬高校機構編制管理方式等政策。
三是加快轉制科研院所改革步伐。圍繞考核評價機制、創新能力、實施混改等制約轉制院所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一系列突破性政策措施。
四是有效提升科技人員獲得感。圍繞教學科研人員因公出國(境)、國有企業科研人員股權分紅等作出新規定。
五是改革科研經費使用管理方式。提出完善科研組織模式、賦予財務自主權、探索管理創新、提升管理服務水平等新政策新舉措。
六是營造識才愛才引才用才良好環境。圍繞健全激勵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支持離崗創業、完善落實機制和加強宣傳引導等提出一批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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