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內政辦字〔2017〕199號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有關企業、事業單位: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自治區科技廳制定的《內蒙古自治區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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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深化科技獎勵制度
改 革 實 施 方 案
(自治區科技廳 2017年12月)
科技獎勵制度是鼓勵自主創新、激發人才活力的一項重要制度,科學技術獎是科技獎勵制度的具體體現,對營造良好創新環境、支撐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17〕55號)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不斷深化我區科技獎勵制度改革,進一步調動廣大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創造性,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建設創新型內蒙古目標,建立遵循科技發展規律、符合內蒙古實際的科技獎勵制度,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推動自治區科技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
二、基本原則
?。ㄒ唬┓談撔掳l展。改進完善科技獎勵工作,激發科技人員創新活力,形成推動科技發展的強勁動力,為提升科技水平、促進創新體系建設、實現創新驅動發展、建設創新型內蒙古服務。
(二)激勵自主創新。獎勵具有重大影響力的科學發現、具有重大原創性的技術發明、具有重大經濟社會價值的科技創新成果,獎勵高水平科技創新人才,增強科技人員的榮譽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激發創新內生動力。
?。ㄈ┩怀鰞r值導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鼓勵科技人員追求真理、潛心研究、學有所長、研有所專、敢于超越、勇攀高峰。加強科研道德和學術生態建設,健全科技獎勵信用制度,鼓勵科技人員爭做踐行社會誠信、嚴守學術道德的模范和表率。
(四)公開公平公正。結合我區實際,調整獎項設置,完善獎勵結構,嚴格評審標準,建立懲處機制,健全誠信制度,明晰政府部門和評審專家的職責分工,進一步提高科技獎勵的公信力和權威性。
三、重點任務
改革完善我區科技獎勵制度,堅持公開提名、科學評議、公正透明、誠實守信、質量優先、突出功績、寧缺毋濫,進一步增強學術性、突出導向性、提升權威性、提高公信力、彰顯榮譽性,激發積極性。
?。ㄒ唬嵭刑崦?,改變獎勵申報方式。
改革現行由科技人員申請報獎、推薦單位篩選推薦的方式,實行由符合條件的專家學者、行業學會協會等組織機構、自治區有關部門及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其他相關單位提名的制度。提名者應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履行相應程序,承擔提名、答辯、異議答復等責任。建立對提名專家、提名機構的信用管理機制。
科技成果實行按等級標準提名,提名者要說明被提名者的貢獻程度及提名獎種、等級建議。提名者提名的成果等級與提名成果獲獎等級情況將適時公布,建立對提名專家、提名機構的提名資格動態調整機制。
設定成果提名的基本條件,提高提名成果水平。簡化提名成果內容,防止材料低水平堆砌,降低提名方的工作強度。
?。ǘ┰O立技術發明獎,完善科技獎勵結構。在自治區科學技術獎目前分設的科學技術特別貢獻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中青年科學技術創新獎、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等五個獎種的基礎上增設技術發明獎,并按照國家及自治區評比達標表彰獎勵有關程序向國家報批,形成體現原創性、公認度和科學價值的自然科學獎;體現首創性、先進性和技術價值的發明獎;體現創新性、應用效益和經濟社會價值的科技進步獎成果鏈式格局,使科技獎勵能有效覆蓋科學技術及研究開發的各個階段。同時,完善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獎勵結構,適當調整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獎勵數量。
?。ㄈ┲贫ㄏ嚓P紀律,明確主體職責。規范評審行為,制定提名者、被提名者、評審專家、組織者等各獎勵活動主體的評審紀律,評審過程接受紀檢監察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明確獎勵活動主體職責,提名者應遵守提名規則和程序,承擔相應責任,并與被提名者共同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評審專家獨立評審,并對本人的評審結果負責;自治區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制定規則、標準和程序,履行對評審活動的組織、服務和監督職能。
?。ㄋ模﹫猿止_透明,接受社會監督。向社會公開獎勵政策、評審制度、評審流程和評審結果,堅持形式審查合格成果、自治區獎勵委員會審定結果和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結果三公開制度;嚴禁提名涉密成果,強化科技保密工作;加強提名前成果完成單位公示情況的抽查,防止暗箱操作;擴大形式審查合格成果內容的公示范圍,接受社會各界特別是科技界監督;公開異議舉報渠道,規范異議處理流程,完善異議處理制度。
(五)完善懲處機制,建立誠信制度。
堅持并倡導學術誠信,嚴懲學術不端。對重復提名、中間成果提名、拼湊“包裝”、請托游說評委、跑獎要獎等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對造假、剽竊、侵占他人成果等行為“零容忍”,已授獎的撤銷獎勵;對違反學術道德、評審不公、行為失信的專家,取消評委資格。對違規的責任人和單位,要記入科技獎勵誠信檔案,視情節輕重予以公開通報、階段性或永久取消參與科技獎勵活動資格等處理。禁止以營利為目的使用科學技術獎名義進行各類營銷、宣傳等活動。對科技獎勵活動中的違紀違法行為,嚴格依紀依法處理。
建立各獎勵活動主體誠信檔案并逐步納入科研誠信體系。
?。┨岣擢剟钔度?,強化創新引領。
堅持“物質利益和精神激勵相結合、突出精神激勵”的原則,提高我區科技獎勵獎金標準,增強獲獎科技人員的榮譽感和獲得感;提高獲獎成果的授獎人數和單位數限額,使更多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和單位得到應有的獎勵。
適當增加獲獎成果的宣傳費用,在自治區主流媒體及新媒體上大力宣傳科技拔尖人才、優秀成果、杰出團隊,弘揚崇尚科學、實事求是、鼓勵創新、開放協作的良好社會風尚,激發廣大科技工作者的創新熱情。
?。ㄆ撸┮幏墩剟铙w系,鼓勵社會力量設獎。
自治區科學技術獎是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的唯一的自治區級科學技術獎項。獎勵的具體工作由自治區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屬部門、自治區級以下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其他列入公務員法實施范圍的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不得設立財政出資的科學技術獎,已經設立的予以取消。
社會力量設獎應堅持公益化、不涉密、非營利性原則。引導社會力量設立目標定位準確、專業特色鮮明、遵守國家法規、維護國家安全、嚴格自律管理的科技獎項。研究制定扶持政策,鼓勵學術團體、行業協會、企業、基金會及個人等各種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鼓勵民間資金支持科技獎勵活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逐步構建信息公開、行業自律、政府指導、第三方評價、社會監督的有效模式,提升社會力量科技獎勵的整體實力和社會美譽度。對于具備一定資金實力和組織保障的社會力量獎勵,鼓勵擴大影響,提高知名度。
四、工作實施
?。ㄒ唬┙⒑屯晟瓶萍吉剟钜幷轮贫?。自治區科技廳、法制辦負責修訂《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自治區科技廳負責修改完善《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
?。ǘ╆P于科技獎勵具體工作中的提名規則和程序、評價指標等級標準、獎勵活動主體評審紀律等問題,由自治區科技廳依照國家和自治區評比達標表彰獎勵工作的有關規定予以落實。
?。ㄈ╆P于鼓勵社會力量科技獎勵健康發展問題,由自治區科技廳研究制定指導性意見,加強管理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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