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科技局,自治區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工作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實施 “科技興蒙”行動,加強我區重點實驗室建設和管理,不斷激發創新活力,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試行)》(內科發基字〔2021〕4號)的有關規定,現將組織申報2021年度內蒙古自治區重點實驗室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型
重點實驗室主要分為學科類、市(盟)廳共建類和企業類。
學科類重點實驗室主要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設,以提升原始創新能力為目標,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開辟新領域、提出新理論、發展新方法,推動創新人才培養引進,帶動學科進步,增強學術影響力。
市(盟)廳共建類重點實驗室通過盟市和自治區科技廳共建,以盟市為主,圍繞自治區產業發展布局與區域特色,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培養創新人才與科研團隊,提升區域科技創新能力,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
企業類重點實驗室主要依托企業和其他創新機構建設,以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核心競爭力和科技人才為目標,開展應用基礎研究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究,促進成果轉化,引領行業技術進步。
二、支持領域
根據規劃和布局,結合自治區的優勢學科、特色產業及區域發展情況,選擇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的關鍵性研究領域,有計劃、有重點地遴選建設重點實驗室,今年將重點支持圍繞生物與農牧業領域、生態環保領域、新材料工程領域、人口與健康領域、民生和社會治理信息領域以及數學及其應用領域的實驗室申請。
三、申報條件
(一)實驗室研究方向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科技發展規劃,開展基礎研究或應用基礎研究,掌握核心技術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在國內、區內本領域處于領先地位或具有明顯的地區特色,具備承擔國家和自治區級重大科研任務的能力。
(二)實驗室具有高水平的學科或行業帶頭人,以及年齡結構合理、學風嚴謹、學術誠信、相對穩定的科研團隊,固定人員應在10人以上。實驗室要與固定人員簽訂協議,同一人只能是一家重點實驗室的固定人員。
(三)實驗室有相對集中的實驗用房,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具備良好的科研設施和儀器設備等實驗條件,科研儀器總值在1000萬元以上。數理和信息等學科、領域申報的實驗室可適當放寬條件。
(四)實驗室具備完善的組織體系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五)實驗室依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承諾為重點實驗室提供必要的運行、研究經費和條件保障。企業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近三年研發投入占年銷售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
(六)實驗室在本部門已運行或對外開放2年以上。
四、材料報送及聯系人
(一)材料報送
本次自治區重點實驗室申報采用線下申報方式。請各依托單位填寫附件1《內蒙古自治區(企業)重點實驗室申請書》,經本單位公示5日無異議后,將申報材料(紙質材料一式六份和電子版)統一打包,于2021年7月15日前報送相關部門。盟市單位報送盟市科技局,由盟市科技局審核推薦上報科技廳;區直單位報送自治區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審核推薦上報科技廳。盟市科技局和自治區主管部門審核后,填寫附件2《2021年度內蒙古自治區重點實驗室排序推薦表》,于2021年7月31日前將申請材料和推薦表報送至自治區科技廳基礎研究處,同時報送電子版至nmgdyb@163.com。
(二)聯系人
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基礎研究處
聯系人:王 鑫
電?話:0471-6328736
內蒙古自治區創新發展中心
聯系人:付 婷
電? 話:0471-6328556
地?址:呼和浩特賽罕區豐州南路78號自治區科技廳7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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