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阿拉善盟科技局,自治區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扣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聚焦落實“兩個屏障”“兩個基地”和“一個橋頭堡”的戰略定位,深入實施“科技興蒙”行動,按照統籌謀劃、突出重點、系統部署的原則,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內蒙古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內科發〔2022〕4號),圍繞國家和自治區重大戰略部署,組織實施自治區重點研發和成果轉化計劃,促進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融合發展?,F開展2023年科技支撐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項目的征集工作,具體事宜如下。
一、申報要求
本批次重點研發和成果轉化計劃所安排項目旨在促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所申報項目須緊緊圍繞科技支撐沿黃7個盟市(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阿拉善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組織實施,所形成的科研成果,應在沿黃盟市落地轉化。
(一)申報單位基本要求
1.申報單位應為內蒙古自治區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業、在內蒙古納稅的中央企業分公司、已通過自治區科技廳備案的新型研發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登記注冊一年以上(2022年1月1日前注冊),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因事業單位改革新成立或更名的事業單位按改革前單位登記注冊時間計算。
2.鼓勵企業牽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組建創新聯合體聯合申報,并優先支持。
3.鼓勵聯合科技興蒙“4+8+N”合作主體及區內外其他單位聯合申報。
4.聯合申報時,各單位須實質性開展技術研發或成果轉化等科研合作,虛列掛名行為將納入科研誠信記錄。
5.政府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不得牽頭或參與項目申報。
6.存在2018年以來在自治區科技廳立項、2022年7月底前已到執行期,而未按要求結項(包括驗收通過、結題、終止)的項目單位不得作為牽頭單位申報。
7.未按要求提供在研項目年度報告的單位不得牽頭申報。
(二)項目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根據指南支持方向,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可下設課題,課題數量不超過3個,項目參與單位總數不超過5家。
2.聯合申報時須附合作協議,合作協議應明確各單位任務分工、經費分配、知識產權歸屬等,項目負責人、課題負責人須在相關協議上簽字確認,須加蓋各合作方單位公章。
3.申報單位自主確定項目負責人和課題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至少擔任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
4.項目主要考核指標應為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以及關鍵部件、實驗裝置/系統、應用解決方案、藥物臨床試驗批件等標志性成果的研究開發和示范應用。以論文發表作為主要研發目標的項目不屬于本次申報范圍。
5.同一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部門申報,同一項目只能申報一次自治區重點研發和成果轉化計劃(申報通知陸續發布),不得通過變換項目名稱等方式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6.單個項目申請財政資金資助額度不超過100萬元,項目申請的執行期不超過3年。
7.企業牽頭申報,應具有完成項目所需的資金配套能力,其自籌資金與申請財政科技資金不低于1:1,申報時須提供近2年(2020年、2021年)報送稅務局的企業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業務活動表、現金流量表),并簽署企業資金匹配承諾書,企業成立不足2年的,須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
8.申報單位應嚴格按照項目實際需要,實事求是、科學合理編制經費預算。
9.申報單位必須設立科研助理崗位,積極吸納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蒲兄淼膭趧招詧蟪昙吧鐣kU補助等可按照有關規定支出。
(三)項目負責人要求
1.年齡要求。項目負責人年齡不超過60周歲(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聘用非本單位在職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的,須提供聘用的有效證明材料作為申報材料一并提交。
2.限項要求。項目負責人已承擔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在研)2項及以上的,不得申報;同一人作為項目負責人,只能申報1個項目。
3.申報限制。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含參公事業單位)不能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有嚴重失信記錄的個人不得申報。
(四)申報時限
項目申報截止2022年11月1日,項目申報系統于本通知發布之日起開通。
請申報單位務必于2022年11月1日24:00前將申報材料上傳至系統,申報截止后系統將自動關閉。
二、申報流程
申報項目采取全程網上受理,未經“內蒙古自治區科技計劃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信息系統”)申報的項目不予受理。網上申報流程及操作說明書可注冊登錄后在系統內下載。
(一)網上申報
1.單位注冊
申報單位登錄“信息系統”(https://f.nmkjt.org.cn/),按照說明填寫注冊信息并提交至歸口管理部門,經歸口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生成單位管理賬號。已注冊賬號單位可直接登錄。
2.單位管理賬號生成
申報單位屬自治區本級部門管理的,其注冊信息提交后由其主管單位審核通過;中央駐自治區科研單位、在內蒙古納稅的中央企業分公司、自治區高等院校(屬于一級預算單位)和科研院所、無主管部門的其他自治區單位,其管理賬號由科技廳分配;其余單位,由注冊地所在盟市科技管理部門審核通過。
3.申報人賬號生成
申報人賬號由單位管理賬號自行分配,項目申報人應通過申報人賬號申報項目,不允許通過管理賬號直接申報項目。
4.在線提交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人登錄申報人賬號后,在線填寫申報書,并上傳相關附件及簽章材料(大小不超過10M,彩色掃描為 PDF格式),提交至單位管理賬號(所報材料均不能涉密)。申報單位使用單位管理賬號審核通過后,提交至歸口管理部門。
項目申報單位法人、項目負責人應對所申報項目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請申報單位提前注冊單位管理賬號并分配申報人賬號。系統支持實時修改及保存,項目申報人應提前在線填寫項目申報材料,避免申報截止時,因網絡擁堵引起的申報困難。
申報書中項目牽頭單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或個人簽字)均使用電子印章,請在申報截止前辦理好電子印章(建議提前7天以上)。請登錄內蒙古數字證書認證有限公司門戶網站(http://ws.nmgca.com:8880)辦理。其他申報材料所需單位公章和個人名章(或個人簽字)處,無需電子印章,可線下蓋章、簽字,掃描后以PDF格式上傳系統。
(二)歸口管理部門審核推薦
歸口管理部門應及時登錄管理賬號,對項目材料的完整性、相符性進行初審,并將符合條件的項目通過“信息系統”推薦至自治區科技廳。
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2年11月8日18:00時。申報單位屬自治區有關廳局及部門管理的,由其主管部門作為歸口管理部門審核推薦;申報單位屬地方管理的,由盟市科技局審核推薦。中央駐自治區科研單位、在內蒙古納稅的中央企業分公司、自治區高等院校(屬于一級預算單位)和科研院所、無主管部門的其他自治區單位,由單位內部審核后直接推薦。
請各歸口管理部門于2022年11月8日將推薦文件掃描件和系統生成的推薦項目清單(蓋章)上傳至“信息系統”,逾期推薦的不予受理。
三、申報咨詢
申報咨詢電話(除法定節假日外)詳見下表
附件:1. 2023年自治區重點研發和成果轉化計劃(科技支撐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2.項目申報書(格式)
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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